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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檢察機關在“十一五”期間,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堅持以執法辦案爲中心,統籌推進各項法律監督工作,並取得顯著成效。
據介紹,五年來,全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52314人,提起公訴71121人。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決定不批捕2352人、不起訴937人。全面加強訴訟監督工作,立案監督、追捕追訴、刑事抗訴、監督糾正違法等數量明顯上升;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工作明顯加強;民行抗訴改判率達到80.3%。此外,市檢察機關爲了進一步加強法律監督工作,主動爭取人大支持,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堅持開展集中清理信訪積案和案件評查活動,依法妥善處理涉檢信訪2300餘件,連續五年保持涉檢進京非正常上訪爲零。
五年間,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898件2242人,大案1458件、要案159人,其中包括陳克勇、楊景林、羅志揚及高懷志等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根據高檢院指定管轄,依法辦理了陳良宇、米鳳君、張宗海等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通過辦案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12億元。
在辦案的同時,全市檢察機關結合辦案深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成立百人預防職務犯罪宣講團,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落實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制度。記者張家民通訊員朱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