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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自2012年開始,本市將提高醫保籌資標準,學生、兒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爲120元。政策調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通過學校、托幼機構參保的在校學生兒童醫保待遇享受自2011年9月1日開始。
變化一
個人繳費最高交600元
2012年,本市將提高醫保籌資標準,學生、兒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爲120元,個人繳費維持50元標準,政府補貼標準由50元提高到70元。市人社局負責人介紹:“在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的基礎上,還將加大政府補貼,年人均按不低於300元的標準安排,比現行每人每年210元增加90元以上。”
據悉,成年居民籌資標準仍分爲三檔,由本人自願選擇。居民參保繳費今後分爲:第一檔,由每人每年240元調整爲47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由60元調整爲70元,政府補貼標準由180元提高到400元。第二檔,由每人每年370元調整爲70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由160元調整爲300元,政府補貼標準由210元提高到400元。第三檔,由每人每年580元調整爲100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由330元調整爲600元,政府補貼標準由250元提高到400元。
變化二
門診報銷比例提至50%
現行政策是門診報銷與繳費檔次掛鉤,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起付標準同爲600元,最高支付限額同爲3000元。一檔580元,報銷40%;二檔370元,報銷35%;三檔240元,報銷30%。
新規提高了城鄉居民門(急)診醫療費報銷比例,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統一調整爲50%。
變化三
住院門檻費標準提高
新規調整了城鄉居民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由100元調整爲300元,二級醫院由300元調整爲400元,三級醫院仍爲500元,使有限的醫保資源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據悉,新規對2012年度居民住院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不作調整,繼續執行現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