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新稅法體現了“高收入者多納稅,中等收入者少納稅,低收入者不納稅”原則,減輕了中低收入人羣的負擔。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經過此次稅法修改,納稅人數從8400萬人減少至約2400萬人,有約6000萬人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全年將減收1600億元左右,
其中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和調整稅制結構帶來的減收約是1440億元,佔2010年工薪所得個稅的46%。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