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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10個公安分局已經撤銷將近一年的時間,但金水公安分局的局長信箱依然矗立在街頭,每週六開啓信箱的承諾已經不能兌現,諮詢電話也無法打通,公衆質疑“這樣的局長信箱實爲一個擺設”。 8月29日,記者發現已經成爲擺設的鄭州市金水公安分局的局長信箱已經移走。(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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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不一定是最好的,機構已經不存在了,但“局長信箱”還在,但已經成爲擺設,讓人感覺到“人走茶涼”,此項改革所體現出的單位粗暴。面對社會質疑,公安局採取了直接移走這個最簡單的處理方式,並且由於缺乏相應的民意表達替代機制,民意表達受阻,疏遠了人民羣衆和幹部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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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爲民所賦”,黨委政府對於建立並完善民意表達渠道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公安局設立局長信箱,意在建立民意直通領導幹部機制,讓更多鮮活的民意可以無過濾地滲透到領導幹部。局長信箱打開了個民意表達的窗口,保障了人羣羣衆批評監督政府的權利,能夠讓人民羣衆說話,讓人民羣衆敢說話,讓人民羣衆樂意說話,局長信箱無疑拉近人民羣衆與幹部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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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管理形勢的變化,對政府的機構進行改革是一種必然。改革還是全盤否定,其意在革固陳新,對經得起實踐檢驗、運行良好有序的機制不僅應當在改革保留,而且還需要進行進一步升級,發揮更大的作用。局長信箱這種本來運行良好的民意表達機制本應當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得到進一步升級,但本已經建立起來並運行順暢的民意表達機制卻消失在改革的大潮中,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流露出主管單位缺乏尊重民意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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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在改革之前就應當研究出具體措施,逐漸替換局長信箱這種確實有效的民意表達機制,即使在其成爲擺設之後,也應當盡力彌補,實現逐漸過渡,儘量減少對民意表達的影響。但可惜的是,公安局直接採取最簡單的方法處理掉了。在沒有建立新的民意表達機制下,直接移走能夠頓時移開公衆的視線,減輕輿論壓力,但這種簡單但略顯粗暴的解決方式卻直接移走了一個有效的民意表達渠道,移走了人民羣衆和幹部的親近感,雖然單位領導解釋可以撥打熱線反映問題,但無疑已經成爲亡羊補牢,得不償失。尊重民意更需要保障民意表達渠道!(中國共產黨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