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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11年9月2日播出的央視《焦點訪談》揭露隱藏在教輔亂象背後的利益鏈,稱發行環節的利潤,最高可以達到書價的近一半;各個地市縣區教育局和學校分享利潤,作爲所謂發行宣傳費,實際上就是回扣。以下爲節目實錄:
教輔:利益催生亂象
演播室主持人張羽:
在昨天的節目當中,《焦點訪談》記者調查了國家嚴禁統一徵訂和搭售的教輔材料是如何進入一些學校、被強制銷售給學生的。在這個過程當中,違反規定的不僅有學校,更有學校的上級——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那麼他們置國家有關部門的“三令五申”於不顧,堅持違規推銷教輔材料的動機又是什麼呢?經過記者的層層調查,隱藏在教輔亂象背後的利益鏈條浮出了水面。
解說:
一套教輔材料通過統一徵訂賣到學生手裏至少要經過四個環節。以安徽省滁州市爲例,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是編寫者,然後由出版社出書,再通過新華書店發行進入學校,學校組織徵訂,最後教輔材料賣到學生手中。
在統一徵訂的整個過程中,首先教輔編寫者可以獲得版稅。
記者:
省教科院參與編寫的話,一般拿這個版稅能拿幾個點呢?
安徽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人:
那是商業機密。
解說:
記者幾經周折得到了一份安徽省教科院與一家出版社簽訂的編寫、出版發行教輔材料的協議書,協議書規定:作爲乙方的安徽省教科院將得到實際銷售額的5%作爲版稅收入。
據瞭解,安徽省教科院和漳州市普教室都是通過行政手段壟斷了徵訂教輔的編寫權,他們可獲得5%左右的版稅,這是教輔徵訂渠道的普遍規則。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人:
給我們版稅來,雜誌社給5%。
解說:
以漳州的《創新優化學習》系列叢書爲例,全書共有小學、初中、高中不同年級版本十多套,其中初中部分每套七到九本不等,平均定價爲130元。漳州市目前有初中學生20多萬人,僅僅這一套教輔每學期的銷售額就超過2600萬,一學年就超過5000萬元。按照5%左右的版稅計算,每年僅僅是初中教輔就能給漳州市教育局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帶來250多萬元的收入,再加上小學和高中的教輔收入就更多了。漳州市教育局普教室目前只有34名職工,每年通過教輔的創收就能達到人均七、八萬以上,而且這筆進項是年年旱澇保收。而安徽省教科院編寫了298種教輔面向全生中小生徵訂,根據銷售額取得版稅當然更加可觀。但是這些教輔書都是通過下發推薦目錄向學校統一徵訂的,而這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爲,所以這些版稅收入是不能擺到明面上來的。那麼他們怎麼從出版單位拿到這些錢呢?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人:
雜誌社到一定的時候,一年纔去跟它(雜誌社)結賬,我們開個稅務發票過去,他們就把錢打過來。
記者:
用別的名目開個稅務發表就可以了?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人:
對啊,他們當作這個書的宣傳費和研討費的名義就可以了。
解說:
通過違規行爲獲得的版稅收入,由出版方變換成宣傳費、研討費的名義打到漳州市教育局普教室賬上,他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花了。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人:
反正是作爲單位的經費。
解說:
然而對於編寫教輔的收入,漳州市教育局普教室還並不滿意,因爲他們覺得發行環節賺取的利潤要比他們高得多。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人:
現在指定必須是新華書店(發行),它賺死了,它最賺了,它也不要開拓市場,也不用去發動(宣傳),它就是書來了只是幫忙發而已,然後就沒事了,就是發訂單和發書,它就是這兩個事。
解說:
按照一般行情,出版社除了付給編寫者5%版稅以外,還有印刷成本25%,最後出版社自己會留出20%左右的利潤,所有這些費用差不多佔書價一半左右。也就是說發行環節的利潤,最高可以達到書價的近一半。而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多家發行商都想得到教輔發行權,但是能夠進校統一徵訂教輔的卻只有新華書店一家。
記者:
出版社爲什麼都選擇新華書店作爲(徵訂)教輔書的唯一的發行渠道呢?
知情人:
因爲全省所有中小學教材都得通過新華書店統一發行的,這就爲他們在發行教材的同時搭售教輔提供了先天的便利條件。
解說:
其實在2001年10月,由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等部門共同發佈了《中小學教材發行招投標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在安徽等地率先開始招投標試點工作,目的是要在教材的發行環節引入競爭降低發行成本。但安徽省教育廳等部門均以暫不具備公開招標的條件爲由,至今仍以安徽省新華書店作爲所有教材的唯一發行單位,而這就爲新華書店搭售教輔賺取高額利潤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記者:
一學期的話,中小學加在一起這個教輔的碼洋(銷售價格)大概能達到多少?
安徽省滁州市新華書店教材發行部負責人:
我們估計在千把萬吧。
解說:
據統計,在安徽省滁州市大約有六萬三千名中小學生,僅僅這一個市一學期統一徵訂教輔的銷售額就能達到一千萬,而安徽全省有一千一百多萬的中小學生,按比例推算的話,進校統一徵訂的教輔,一年的銷售總額可達十個億。不過對於獲得進校徵訂教輔發行渠道的新華書店來說,發行的高額利潤也並非他們自己獨得。
那麼這些利潤又是如何分配的呢?在安徽採訪時,知情人給記者算了一筆賬。
知情人:
是這樣的。新華書店在出版社拿書應該是按照五折來拿書。
記者:
那新華書店會具體怎麼操作呢?
知情人:
它的配送物流成本只佔到3%到4%左右,它會拿出來剩下利潤的一半給各個地市縣區教育局和各個學校,作爲它的所謂的發行宣傳費,實際上就是回扣了。
解說:
也就是說新華書店五折拿到圖書之後扣除4%配送成本,還剩下佔書價46%的利潤,其中壟斷了發行渠道的新華書店佔23%的利潤,另外23%的利潤則作爲回扣支付給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而這筆錢同樣需要變換成其它名目來支付。
知情人:
現在各地呢,對教育腐敗查得比較緊,教育局一般不會直接拿回扣,所以給教育局的回扣都做得比較隱蔽。比如說,定期組織教育局相關領導到國內外考察旅遊、贊助教育局各種會議等。反正名目是比較多的,所以說教育局也是教輔這個利益鏈上的重要獲利方。
解說:
最後作爲教輔銷售的最終端,學校具體組織徵訂,要求學生統一購買,當然他們也不會白忙活。
記者:
如果走新華書店渠道的話,它能給咱們有什麼樣的優惠呢?
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中學負責人:
新華書店給學校有一個明折是10%,10個點,然後給學校送一些圖書。
安徽省滁州市第四中學老師:
10%,上面有規定了,它這個不叫回扣叫宣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