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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河南商報》報道,河南嵩縣智障者呂天喜3年前走失,3年後,家人卻被告知他因搶劫罪判刑在監獄服刑,即將刑滿出獄。而呂天喜的服刑檔案上竟是一個陌生人的名字——田星。釋放證明書赫然寫着:“茲有田星,男,1958年1月1日生,原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嵩縣大坪鄉宋嶺村……”而其與34歲的呂天喜年齡相差19歲。
一個智障人,經過公檢法各環節入獄3年,姓名出生年月都謬誤,家屬還不知道,別說是呂天喜的家人想不通,乍聞此事的公衆也倍感驚異。呂天喜的舅舅程建忠甚至懷疑呂天喜被弄去頂罪了。這樣的猜想太過駭人聽聞,卻並不匪夷所思,因爲也是在河南就發生過尉氏縣的“傻子”兼“瘋子”劉衛中被警方抓去頂罪的醜聞,而且頂的還是殺人的罪名,後來卻又放了,依據是精神病人殺人不用負刑事責任。雖然當時河南尉氏警方否認“抓精神病人抵殺人犯”,來應付命案必破的承諾,但又給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最後以公安局長、副局長被免職而收場。
然而,具體到呂天喜一案,又與河南尉氏縣劉衛中有所不同,因爲這裏面又多出個神祕的人物田星,田星是誰?會是真正的搶劫犯罪嫌疑人嗎?由此,接下來的猜測是,是否這個田星犯罪後通過私下活動,令無辜的呂天喜爲他頂了包?可是,這個田星比呂天喜年齡大了近20歲,用呂天喜舅舅程建忠的話說“整得我外甥比我年齡還大,他的面相不老,辦案人員看不出沒那麼大年齡嗎?”
剩下的猜測就是,呂天喜確實犯下了搶劫罪,被抓獲時自稱田星,而且把自己的年齡多說了近20歲。這對河南公檢法來說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然而,作爲一名“前言不搭後語,所有人一接觸就知道他不正常”的智障人士的呂天喜,是怎樣通過拘捕、審判、服刑的呢?對其有無做精神病鑑定呢?不要說呂天喜在公檢法各方辦案人員看來很正常,因爲在三門峽監獄方面出示的呂天喜檔案上就填有“癡呆”倆字。難怪有律師說這很關鍵,不僅涉及對呂天喜有無刑事責任能力的認定,還會牽扯到即將到來的賠償問題——如果說呂天喜是入獄前就有精神病,那根本就不該負刑事責任入獄,公檢法要爲其3年牢獄擔責,如果說是入獄後有的,那將又引起監獄和公檢法部門的紛爭,相關部門要對其賠償。而更大的疑問則是呂天喜在監獄坐牢3年,家屬卻不知,是公檢法沒法通知呢,還是嚴重失職?詭異的是三門峽監獄卻能在呂天喜服刑3年後通知到其家屬,這又作何解釋呢?
疑雲重重亟待破除,好在河南省洛陽市方面已成立專門調查組,對案件的批捕、起訴、審判、收押等各環節進行徹查,並對該案件啓動再審程序,讓我們等待真相水落石出。
本報評論員宋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