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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河西區古芳裏最後一排樓的68棟,住在2樓已年過6旬的王大爺老兩口頻繁遭到高空拋物的騷擾。昨日凌晨老兩口熟睡中又被“哐”的一聲巨響驚醒,一個花露水瓶從天而降插入了窗前的遮雨棚上。
氣憤的王大爺一夜沒怎麼睡,昨日一早便將此事向屬地的綜合執法隊和派出所進行了反映。綜合執法人員很快趕到現場,但由於不能確定是哪戶居民扔下的垃圾,因此無法處理,另外片警也表示會前往現場查看,但面臨取證難的問題。
律師說法:
據天津天仁律師事務所的肖律師表示,高空拋物的確存在取證難的問題,但去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侵權責任法》已破解了維權困局。《侵權責任法》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根據這一規定,同一幢樓裏的業主,如果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那麼將共同爲受害人的損失“埋單”。(記者王昊文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