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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涉嫌性侵日本女大學生的臺灣出租車之狼“冬瓜”謝東憲,2日遭板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並首度運用“妨害性自主案件檢察官具體求刑參考表”試算刑度,具體求刑10年零11個月,謝嫌移審後被板院裁定延押。遭性侵的女大生,事發後返回日本,遠離傷心地。
起訴書指出,7月11日晚間9時40分許,謝東憲(41歲),開車行經永安街三號土城交流道涵洞附近,看到一年輕女子獨行,將車開到身旁假裝關心,得知是來臺不到一年的日籍女大學生,要找男友卻迷路,佯裝可載她前往,卻反將她載到附近山區性侵得逞;女大生脫險後電話向男友哭訴,警方據報循線將謝嫌逮捕,並移送板橋地檢署復訊。
由於檢察官聲押理由僅勾選重罪一欄,謝東憲獲法院裁定新臺幣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儘管檢方提出抗告成立,但謝某早已不知去向,消息一出引發震撼,輿論譁然,兩天後警方纔循線將他拘提到案,板院裁定收押。
檢方認爲,謝東憲明知這名日籍女大生不擅中文也不熟悉地理環境,卻蓄意載到山區性侵;而謝嫌隨機物色性侵對象,造成夜歸婦女恐慌,因此根據具體求刑參考表所列之求刑因子及參考刑度,具體求處10年零11個月重刑。
被害女大生的臺灣男友表示,女友案發後已返回日本,兩人大都依賴網絡聯繫,目前還沒找到機會告訴她起訴消息。但對於檢察官求刑10年零11個月,男友認爲“太短”,他認爲這種人應該“關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