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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左穎)爲加強商標管理,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在其官網公佈了商標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與現有商標法的規定相比,此次徵求意見稿增加了“聲音”可作爲商標申請註冊。同時還明確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衆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爲商標。
市民可以在10月8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或者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國務院法制辦,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平安裏西大街33號(郵政編碼:10003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徵求意見”字樣。如果發送電子郵件,則將意見發送至:shangbf@chinalaw.gov.cn。 J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