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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新華社報道“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8年未年檢,並非法成立“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搞活動騙錢,辦非法報刊《中國小記者報》。“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的斂財模式由此浮出水面——爲了使小記者培訓業務顯得更正規,掛靠“中愛聯”成爲其理事單位,披上了一件“官方”外衣。
又是一個“牙防組”!坐享漁翁之利的“中愛聯”除了一年收取20萬元的掛靠費外,還在活動收入中分享提成。可惜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如今“中愛聯”正接受查處,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已經公開表示,對其涉嫌其他違法違規行爲,正另案調查處理。
而由於有了“中愛聯”的官方色彩作背景,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開展活動也就遊刃有餘,不但所有文件都仿照政府紅頭文件格式,還能在全國近百個城市設立300多個培訓基地,並利用頒發小記者證、舉辦各類小記者評選活動進行商業牟利。
先通過掛靠一個帶有官方色彩的組織機構,獲取“官方”外衣,獲得公信力,再招更多的加盟商,從而獲得更多的利。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的這種斂財騙錢模式,近年來被廣爲使用,最著名的當屬牙防組,通過非法認證忽悠全國人民;而近在眼前的則有轟轟烈烈的“中華脊樑獎”:一個“遙遠”的掛靠單位,一份不菲的參會費,神祕的官方色彩,5年騙數千人,斂財數千萬……
如果說牙防組、中華脊樑獎的斂財還帶有願打願挨的色彩,那麼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就是昧着良心在騙財。當孩子發現自己手中的“小記者證”只是花錢就能買來的“榮譽”時,當“十佳記者”、“百優小記者”的稱號只不過是主辦方的斂財道具時,他們幼小的心靈又將會留下怎樣的創傷?打着官方旗號,搞欺騙性培訓,如此荼毒下一代的勾當,社會危害極大。儘管目前小記者培訓中心招收小記者工作已陷入停滯,但該中心負責人表示眼下的遭遇,只是被掛靠單位的風波,中心正組織材料,試圖仍作爲“中愛聯”的二級社團單位,向民政部申請註冊。
事實上,類似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的“野雞”機構,之所以能大行其騙術,全在於“掛靠”二字。某種意義上,掛靠背後的那個亦官亦商組織,充當了騙錢斂財的幫兇。而這也對帶有官辦色彩的社團組織等提出了挑戰。“中愛聯”之流正是因爲其濃厚的官方色彩,才能掌握某些資源,甚至代替政府部門行使某種權力。而一旦要把手中的權力兌換成眼前的利益時,它們又搖身一變,以民間團體的身份粉墨登場。
完全剝離社團組織的“官”、“半官”身份,短期內或許難以做到。但面對打着官方旗號、到處非法斂財的社團二級機構,被掛靠者不能充當幫兇。而監管部門更應擔起監管之責。“中愛聯”8年未年檢,本當取締纔是,而不能任由其縱容掛靠者借“小記者培訓”,在斂財之時,欺騙孩子,欺騙公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