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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談話中,“喝嗨了”的朋友聽說徐太平有一艘私家漁船,又擅長江中打魚,於是紛紛來了興致:“真正的長江活魚,特別鮮美又難得吃到,今晚何不去打幾條,讓兄弟們吃宵夜嚐個鮮。何況,我們也能夜遊長江兜兜風,感受一下江上人家的情調?”
原來,徐太平有着30年的捕魚經驗,3年前,他花了1萬多元買了艘鐵皮漁船。不過,後來覺得打工掙錢來得快又安全,於是,從去年開始便將漁船閒置起來,只有偶爾週末纔去打點魚。
民警介紹:經查,徐太平承認自己在酒席中“炫耀”過有漁船,但聽聞新朋友們準備連夜乘船打魚,他還是有些發怵,因爲他已感覺到自己酒喝多了“上頭”,於是一度婉拒大家。不過,在新朋友說他“不耿直、很失望”的言語刺激和勸說下,徐還是答應了大家的要求,帶着新老朋友4男1女,晃晃悠悠地步行到南濱路龍門浩輪渡老碼頭,相互攙扶着擠上了自己的漁船———按照規定:漁船隻能用於打魚,嚴禁載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