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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播報
據新華社電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房產證婚內加名免徵契稅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有人提出疑問,如果已經徵收的是否退稅?就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安體富指出,從稅法角度嚴格來看,財政部、稅務總局通知中明確了執行起始日期是8月31日,那麼開始免徵的時間也就是8月31日,也就不存在退稅之說。
那麼,離婚後,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否徵收契稅呢?記者查閱相關規定後發現,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爲。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