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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爲加強商標管理,國務院法制辦2日公佈了商標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與現有商標法的規定相比,此次徵求意見稿增加了“聲音”可作爲商標申請註冊。徵求意見稿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爲商標申請註冊。
公衆可以在10月8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或將意見發送至電子郵件:shangbf@chinala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