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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
爲加強商標管理,國務院法制辦2日公佈了商標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新生事物申請商標註冊的事例逐漸增多。與現有商標法的規定相比,此次徵求意見稿增加了“聲音”可作爲商標申請註冊。徵求意見稿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爲商標申請註冊。
公衆可以在2011年10月8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或者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國務院法制辦,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平安裏西大街33號(郵政編碼:10003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徵求意見”字樣。如果發送電子郵件,則將意見發送至:shangbf@chinala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