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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在工作中以創新管理爲依託、以服務審判執行爲基點、以科技強警爲手段,從多個方面加強建設,今年上半年,全隊安全押解2710人次,值庭3610人次、協助送達4600餘次、協助執行案件3368件,累計爲各項審判執行工作出警7780人次,爲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近年來,順德法院法警大隊確立了“以制度立規範,用規範促管理,憑管理出成績”的工作方針,按照“雙重領導,編隊管理”的原則,堅持以科學的管理制度規範法警工作的每一環節,實現管理制度化、運作規範化。法院先後制定出臺若干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範,並將之彙編成《司法警察工作手冊》,下發到每名隊員手中,做到工作有準則、行動有指南。
根據法警大隊所承擔的職能,對警員的管理確立了實行分類、統籌兼顧的原則,成立了4箇中隊,分別負責刑事押解、送達和財產保全、協助執行、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等工作,並針對不同中隊不同的職責,分別制定了相應的工作規範和考覈標準,實現了“人人有其位,個個有其責,考覈有依據”的管理格局。同時根據各中隊工作任務量繁重和警員個人特長,實行警員輪崗定期化與調配機動化相結合。
法警大隊通過制訂年度、季度、月、周訓練計劃,實現了訓練的制度化、常規化。訓練中嚴格按照計劃要求紮實推進,確保時間、人員、內容、效果四落實,保證每一名法警既有精湛的專業技能又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同時法警隊注重思想政治學習和法律專業學識,將每週五固化爲全隊的學習時間,通過努力,全隊現有的66名法警中,有86%的人員具有本科學歷。
法警大隊牢固樹立爲審判執行工作提供“優質、高效、全方位”警務保障的意識,奉行“服務至上、保障到位、紀律嚴明”的理念。爲緩解警力不足與服務到位的矛盾,法警大隊積極與業務部門溝通,開創了錯峯用警制度。2009年以來,法警隊成功保障了順德法院審理和執行60多起重大的維穩案件。
2010年9月該院法警大隊被廣東省高院評爲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規範化建設“一級警隊”,同時被授予廣東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規範化建設“標兵單位”榮譽稱號。(鄭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