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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茹萍廖國良報道:近3年,廣東省珠海市結合當地實際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積極穩妥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先行先試,取得了明顯成效。
從2008年起,珠海借鑑香港等地社會管理的有益經驗,將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行政體制改革和經濟管理體制改革整體推進,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指導性文件,明確開展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爲目標,以理順政社關係爲主線,以推進城鄉社區民主自治和社會組織“自立、自主、自律”爲兩大着力點,以“行政管理、社會組織管理、公用事業管理、社會基礎保障管理、社會公共安全管理”五項體制改革爲主要內容,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構建“黨委政府主導,社會組織主體,人民羣衆主人”的社會治理新機制,率先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管理體系。
實踐中,珠海充分發揮“敢想善幹”、“敢於攻堅克難”的特區創新精神,積極探索實踐:
一是堅持科學謀劃,理性改革。這是珠海市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前提。在新的歷史節點上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珠海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謀定而後動,主要進行增量改革,理性改革。
二是堅持“一體兩翼”,系統推進。在“四位一體”建設的總體佈局中推進以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爲“一體”、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爲“兩翼”的改革,三者相互配合、相互推動,統籌謀劃,系統推進整體改革工作。
三是堅持積極穩妥,有序實施。將大膽創新與紮實有序緊密結合起來,在現有的法律、制度、政策的大框架內先行先試,形成以改革促發展、促穩定、促和諧的良好局面;堅持試點先行,率先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試點,以點帶面,取得經驗後再逐步推廣。
四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珠海的改革主要是圍繞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來進行的,爲了解決面臨的矛盾和問題,爲了促進工作而改革,確保改革能一直沿着正確的、科學的方向前進。
在推進改革中,珠海市將社區民主自治和社會組織規範發展作爲兩大着力點,針對不同的類別採取不同的政策。在社區民主自治中,城市社區建立“娃娃樓長”制、企業社區推動社企聯建、校園社區實行校社互動。同時,堅持羣衆路線,夯實基礎。以加快鎮街職能轉型爲契機,推動鎮街黨政從主抓經濟發展轉向主抓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管理重心下移,幹部力量下沉,促進機關融入基層、幹部融入羣衆,把人力、財力、物力更多地投入到基層,走出一條新時期的羣衆路線。加強領導,形成網絡,初步構建了市、區、鎮街、村居四級聯動的社會管理縱向工作網絡和“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橫向聯動的主導工作體系,有力加強了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綜合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