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訊擦皮鞋的程某,和賣報紙的黃某攤位臨近,本應互相照應,但兩人卻因一件小事抓扯起來。6天后,程某檢查出右手中指肌腱斷裂,被鑑定爲輕傷。因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此傷是黃某造成,檢察機關沒有對黃某提起公訴。程某不服提起自訴,要求黃某賠償12萬餘元。
爲了解開雙方的心結,承辦法官調解幾十次。近日,程某和黃某終於在長壽區法院法官的調解下達成和解協議,由黃某給付程某7萬元賠償款,程某撤訴。
重慶晚報記者王明通訊員郭蒙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