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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度濱海新區“優秀外來建設者”評選表彰活動實施方案》於日前正式通過區委、區政府批准。此次評選標準與第一屆有何不同?能否讓新區的外來建設者享受到更多實惠?昨日,記者就此問題對濱海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新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專訪。
進一步擴大評選範圍
據介紹,今年新區擴大了評選“優秀外來建設者”的人數和參評企業範圍,使更多的優秀外來建設者有機會脫穎而出。首先在評選人數上從去年的1000名增加到了1500名。今年,新區規定參評員工所在企業條件不再只面向外來投資企業,同時企業投資額降低到500萬人民幣以上,納稅額降低到5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增加了企業用工人數條件。新區人社局負責人表示,此舉進一步擴大了評選人員範圍,並涉及更多企業,有助於企業在員工中樹立典型,營造比學趕超氛圍。
新區人社局負責人表示,在獎勵上,本次表彰實行了評優與落戶分離制,即評選範圍擴大,但落戶條件標準沒有改變。按照天津市落戶政策,只對在外來投資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2010年度在濱海新區納稅300萬元人民幣以上企業工作的“優秀外來建設者”,根據本人意願給予辦理落戶手續。此外,新區各功能區還可根據各自情況給予當選的“優秀外來建設者”更多物質與精神獎勵。
重點惠及低學歷外來建設者
據瞭解,一般情況下,外來建設者的學歷都較低,根本無法滿足當前本市對人才落戶條件的要求,那麼如何讓真正需要落戶的外來建設者參與到評選中?新區人社局負責人介紹,此次評選條件中首次明確了員工學歷範圍。即評選以外來建設者及大專以下學歷人員爲主,並鼓勵員工在職學習,明確了員工應是初中(含)以上學歷(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這樣就確保了政策能夠確實惠及到那些愛崗敬業、勤奮好學的低學歷外來建設者。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最終確定推薦人名額,最高限定推薦30人。
推薦與積分制評分相結合
如何確保評選的公平公正?據瞭解,本次評選還採用了企業推薦與積分制評分相結合的評選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優秀外來建設者評分表》評分情況,由高到低排序,擇優推薦人員,並一定要在企業內進行公示。
新區人社局負責人表示,本次評選表彰工作使用的評分表是在借鑑上海、深圳積分制落戶辦法的基礎上,根據新區實際情況制定的,評分標準體現了“七個突出”。
一是突出年齡年輕化。對於18歲至35歲之間人員給予較高分值;二是突出在職學習。評分表按不同學歷層次確定分值,對於在職參加學習培訓,取得國家承認大專(含)以上學歷證書的給予增加一定分值;三是突出職工工齡。爲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保證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穩定勞動關係,對於在推薦企業工作時間長、簽訂勞動合同期限長、繳納天津市社會保險全險且繳費年限長的人員,根據不同合同期限、繳費年限給予不同分值,時間越長分值越高;四是突出能力水平。對於員工取得的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獲得的技術獎項、榮譽稱號,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給予不同分值,級別越高,分值越高;五是突出企業和諧。對於天津市A級以上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和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給予了一定分數傾斜;六是突出對企業貢獻。主要考慮對企業節能減排、技改革新、增效增收有突出貢獻,屬於企業緊缺工種、獲得大家公認的人員,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確定分值;七是突出遵紀守法。對於違反計劃生育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人員實行一票否決,不得參與評選。 (記者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