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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雲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迴應社會輿論對曲靖市陸良縣“鉻渣污染事件”提出的五大疑問。
疑問一:珠江水質是否受“鉻渣污染事件”影響?
迴應:鉻渣堆場附近水體六價鉻超標,南盤江出境水質達標
曲靖市環保局局長楊樹先介紹,“鉻渣污染事件”發生後,環保部門對南盤江曲靖段佈設了5個監測斷面,對水質進行跟蹤監測。截至目前的監測結果表明,5個監測斷面六價鉻含量處於正常標準範圍內,南盤江曲靖市出境段水質達到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標準。
疑問二:麒麟區、陸良縣兩地供港蔬菜和當地飲用水是否被污染?
迴應:經檢測無污染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長陳軍介紹,目前,曲靖備案的供港蔬菜基地有曲靖綠聯高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樂頤果蔬曲靖有限公司、堂生蔬菜專業合作社、陸良田園食品有限公司四家,根據農業部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量快速檢測要求,綠聯、樂頤、堂生三家經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昆明)檢測,截至目前,所有法定檢測項目未發現異常;田園食品有限公司經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檢測合格,未檢出鉻。
對曲靖主城區三個自來水廠、麒麟區越州、三寶兩鎮和陸良的飲用水實行跟蹤檢測結果表明,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的水質標準。
疑問三:環保部門對鉻渣處理的監管是否存在問題?
迴應:監管的確不到位
陳軍說,環保部門在實際操作中沒有監督好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從而致使不法承運人有機可乘,導致這次鉻渣污染事件的發生,這說明環保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確實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地方,情節惡劣,後果嚴重。
疑問四:“6·12”鉻渣非法傾倒事件是否存在隱瞞不報?
迴應:非主觀隱瞞,屬工作失誤,曲靖市政府向社會致歉
陳軍介紹,事件處理過程中主觀上沒有隱瞞不報的故意。由於此次事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主要水體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時向公衆發佈信息,是工作中的失誤。陳軍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會致歉。
疑問五:曲靖將如何對待環保部對曲靖啓動工業建設項目區域限批?
迴應:認真整改爭取早日“解禁”
據瞭解,9月1日,環保部宣佈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暫停受理、審批曲靖市的所有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陳軍說,區域限批對曲靖市環保工作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曲靖市將加大整改力度,嚴格項目准入,嚴格規範危險廢物經營活動,迅速、妥善解決堆存鉻渣歷史遺留問題,全力解決重金屬污染隱患,爭取早日“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