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香甜的奶茶、冰涼解渴的酸梅湯……時下,不少商家都會力推“獨門祕製”的自制飲品。但奶茶裏是否有“奶”?酸梅湯裏有多少“酸梅”?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規定:飲品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備案公示。
據悉,《規範》中明確規定,自制火鍋底料、飲料、調味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向監管部門備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並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該規範對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同時,《規範》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每日晨檢制度,餐廚廢棄物應分類放置、日產日清。晨檢發現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制度和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集體用配送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溫度條件下貯存和運輸,燒熟後2小時的食品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熱藏)的,保質期爲燒熟後4小時;中心溫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質期爲燒熟後24小時。(記者張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