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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正在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這是因爲工程建設領域已成爲腐敗高發地帶,尤其是在工程招投標環節,由於行政權力的干預,產生暗箱操作、違規操作等問題,造成市場秩序混亂,也爲腐敗分子提供了權力尋租的機會。因此,嚴肅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必須重點抓好工程招投標這個關鍵環節。
在工程招投標環節,個別領導幹部借用職權操縱項目業主、投標企業、中介機構、評標專家甚至監管人員,破壞了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直接擾亂了招投標的市場秩序。再加上市場主體不規範、監管不到位,致使有的投標人圍標串標、弄虛作假、轉包和違法分包;有的招標代理機構爲取得代理資格,與招標人串通操作招標過程或對不法行爲採取視而不見的態度;有的招標人採取在資格預審階段設定特定的投標資格排擠潛在投標人,在招標階段故意縮短投標期限、在評標階段模糊評標辦法等,所有這些都爲工程建設領域產生違紀違法問題提供了機會。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具有相當的迷惑性和隱蔽性,不僅助長了腐敗行爲的產生,更爲工程質量留下隱患。一方面,易造成公平的假象。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有些投標單位形成“合作機制”,幾家共投一個項目,互相襯托,輪流坐莊,一家中標,參與投標的單位均有分成,從而形成了一個共同利益鏈條。另一方面,操作形式存在隱蔽性。在各方“精誠合作”的基礎上,某些工程項目招投標環節都能按照法定程序運行,如在指定媒體發佈公告、公示,從評標專家庫抽取評標專家,相關部門派人蔘與現場監督等。然而,每一個“合法程序”的結果,都是各個利益團體精心謀劃之作。更爲重要的是,由於行賄大大增加工程成本,承包商只有靠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來賺取利潤,於是,一個個觸目驚心的“樓倒倒”、“樓歪歪”、“樓脆脆”、“豆腐渣”工程層出不窮。由於我國建築行業沒有嚴格執行壓證施工,低資質的施工企業只需繳納3%-5%的管理費就可借牌、掛靠高資質企業參與投標或比選,有的公司甚至專門靠出借企業資質收取管理費。建築施工隊伍也普遍存在“大企業中標、小企業施工;外地企業中標,本地企業施工”的現象,這些問題都給工程質量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其實,我國實行招投標制度意在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和質量,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工程招投標本來是一種消除腐敗的重要措施,而現在卻成了腐敗的高發環節,這一“悖論”的產生有其法制環境、社會環境、建築產品特點、招投標活動運作機制等多方面原因,但歸根結底是由於對招投標監管不到位所致。
治理工程招投標環節存在的問題,關鍵是加大懲處力度。近年來,中央和有關部門頒佈了一系列制度規定,明令禁止領導幹部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全國嚴肅查處了一批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的領導幹部。現在的問題不是制度不健全,而是怎樣把已有的制度貫徹落實好。這不僅需要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切實築牢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兩道防線,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加強自我規範和約束,在工程招投標中,堅決做到不批條子、不打招呼、不徇私情、不施加影響。同時,還要嚴厲懲處違規插手工程建設招投標的領導幹部,這既是強有力的治理措施,又具有強大的震懾力,能起到預防腐敗的作用。事實一再證明,行政權力干預工程招投標的背後,是領導幹部深陷非法利益格局的現實。因此,嚴格規範領導幹部從政行爲,嚴禁權力干預、操縱招投標活動,應作爲一條“高壓線”,誰碰就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誰。□(來源:《中國監察》雜誌杜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