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重慶小夥兒甘林6歲時被人販子拐走,一拐就是16年。
2009年,他有幸找到親生父母,次年人販子落網,被判刑6年。
日前,甘林狀告人販子索賠精神損失費17萬元和當年的服裝損失費28元,負責該案的海珠區法院只支持後者的訴訟請求。甘林支付訴訟費90元,賠了62元,提起上訴。據《河北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