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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爲中小學生減負,其根本的目的是什麼?會不會出現有的減有的不減的現象?對此,市教委主任周旭一一解讀。
減負與素質教育
學生“負擔輕重”並不是衡量素質教育的標準。但是,學生負擔過重、身心受損絕對不是素質教育。事實上,只有減負才能實施“素質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反過來又能減輕學生負擔。
減負與提高質量
減負並不是不要質量,合理的學習“負擔”不僅是正當的,也是必須的。減負也不是不提倡刻苦學習,相反,我們要倡導勤奮學習,要求每一位學生主動承擔起學習的責任。減負只是把過重的負擔減下來,其根本目的在於提高教育質量。
減負與師資建設
學生過重負擔一直減不下來,很大程度上是與教師素質有關。我們要將減負與師資隊伍建設結合起來,堅決反對以罰代教、漠視學生身心健康的教育行爲,着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消除“課內損失課外補”的現象,並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和教學方法。
減負與考試評價
減負要控制考試次數,改革教育評價,但並不是說不要考試,考試作爲一種教育手段,有其存在的價值與合理性。我們工作的着力點不應該放在“要不要考試評價”的問題上,而是要放在“要多少次考試評價”,尤其是“怎樣進行考試評價”的問題上。
減負與規範辦學
減負不僅是規範辦學行爲的重要內容,而且還牽涉其它辦學行爲的規範問題。我們一要從“負擔過重”中發現規範辦學中的問題,一查到底,絕不手軟;二要通過規範辦學行爲,將那些有償家教、商業回扣、亂辦班、亂收費等行爲糾正過來。
減負與促進公平
誰都在擔心自己減負了,別人會不會減負。這就需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市教委推出“減負十條規定”,只要嚴格執行下來,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就會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