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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渡湖畔的新洲區雙柳法庭,可以說是目前我市最爲偏遠和微小的法庭,卻管轄包含漲渡湖和雙柳地區400多平方公里的面積。5年來,幾名年輕的幹警來到田間地頭,化解鄉親們的紛爭1000多件,辦案質量無一件差錯,多次被評爲省市兩級先進法庭和青年文明號。
法庭自開菜地自給自足
在新洲陽邏通往黃岡團風的陽楓公路上,有一個叫做“挖溝”的地方,雙柳法庭就坐落在這裏。昨日,記者來到該法庭,庭長袁筆峯正在招呼電工師傅修4樓的電路。因爲漲渡湖區是雷擊重災區,法庭這棟4層樓在當地算是高層建築,雷擊來了首當其衝,上個月一聲驚雷,4樓的電路全被打壞,天花板都被擊穿。
雙柳法庭轄雙柳和漲渡湖兩個街道以及一個林場和漁場,長江、舉水河、倒水河、漲渡湖四面環繞,上下35公里南北10多公里,挖溝居於狹長地帶的中部,有諸多不便:周圍沒有像樣的商店和菜場,庭裏就自己把院內的土地平整出來,自己開荒種菜,還在法庭背後開了一口魚塘自己養魚改善伙食。
2009年10月以前,法庭甚至連自來水都沒有,地下水含鹼漂油花不能飲用,法庭就從陽邏運水過來。
法庭編制是審判員2人、書記員兼法警1人,外聘司機和炊事員各一名。由於法庭有大量重要資料和財物需要看管,上班路途也比較遙遠,5人平日都帶足生活用品在法庭“住讀”,週末輪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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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最想配備
摩托車
袁筆峯最難忘的是2009年深秋的一個案子:他帶着書記員小劉到湖區去尋訪一個當事人,動身的時候天雖陰但沒有下雨。摩托車走了約十公里後就沒有路了,打聽附近的漁民,當事人還有約2-3公里遠才能找到。
兩人將摩托車安放在路邊繼續步行,約下午4點半才終於找到了當事人。農民不懂法,看他們來了倒也熱情,但就是要打破沙鍋問到底。給他講了近兩個小時,告辭起身的時候天快黑了,雖然下起了小雨,兩人還是得抓緊時間往回趕。不料跑到停摩托車的位置,摩托車也不見了,由於湖區前不着村後不着店,兩人只好打電話通知司機在最近的路口接他們。兩人繼續往大路上跑,上車後兩人渾身溼透,上下牙直打架,回家就感冒高燒,大病一場。
後來他們返回現場尋找摩托車,原來是好心的老鄉發現車子淋雨,幫忙推進了附近的漁棚。如今,這臺摩托車由於用得太多,早已報廢了。
袁筆峯和同事們希望能再配備摩托車,但辦案經費的捉襟見肘也讓人頭疼:法庭二樓以上的窗戶都沒有防盜網,外人可輕易翻窗進入;一個法庭兩個巡迴工作點,現有的人手嚴重不足。
記者高星通訊員李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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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土”案子要用“土”辦法
雙柳法庭轄區有7.5萬人,絕大部分是農業人口。這種“鄉土社會”也是典型的“熟人社會”,不到萬不得已,沒人願意打官司,鬧上法院的,也都是些棘手難題。袁筆峯1997年畢業於原中南政法學院,到新洲農村工作後發現,大學裏學到的那一套精英法學思維,完全不適應鄉下的實際。
“既要講法也要講理,更重要的是要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問題,這比單純按照法條來辦案要複雜得多”。
法庭僅有兩名審判員,一個袁筆峯,老家在河南南陽農村,另一個林莉,就是新洲當地人。兩人對農村的習俗都非常瞭解,有時候下鄉辦案儘量不驚動當事人的左鄰右舍,避免聲譽受影響,一些案子的巧妙處理也讓人領教了兩人的辛勞和智慧:
村民李某和吳某結婚,實際上李某並無生育能力,但婚後兩人育有一子,孩子7歲了,兩人鬧離婚並且都要爭討孩子的撫養權。辦案法官詳細瞭解後得知,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女方性格異常、有些神經質。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因爲孩子本身和男方並無血緣關係,孩子一定會判給女方,且男方也無需承擔撫養費。但這樣的判決無疑對孩子不利:李某是魚販,每月有2000多元固定收入,吳某常年外地打工,孩子都是丈夫在家照顧。
雙方爭執不下,情緒都很激烈,法官就做李某工作,讓吳某試着帶孩子生活一段時間,結果吳某發現自己完全管不住孩子。一個月後,吳某主動到法庭表示願意調解,並放棄孩子撫養權改爲定期探視;李某也提出補償吳某1萬元錢。該案子前後處理了半年多時間,約雙方當事人採取面對面背對背的方式談了十多次,終於取得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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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成績單挽救兩個家
鄉下的人際關係較爲簡單,鬧上法庭的案件,每年雙柳法庭受理的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姻家庭。
2002年,小剛的父母離婚,孩子判給小剛的媽媽撫養,並判決小剛的爸爸每月支付50元的撫養費(2002年標準)。但由於物價上漲,小剛升入初中後,原先約定的撫養費根本不足以維持,小剛媽媽作爲代理人,代小剛將其生父告上法庭,要求增加撫養費到每月600元。
小剛爸爸辯稱:他不會增加撫養費,首先兒子判給前妻後,未經他允許改了姓;其次自己再婚生了兩個孩子,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負擔也很重;再則他懷疑孩子不是他親生的。這讓案件陷入難題,難道非要給孩子做親子鑑定不成?袁筆峯和同事們多次私下約當事人做工作,從當事人鄰居身上側面打聽情況:得知小剛如今越長越像爸爸,走路樣子都是一樣,不可能不是親生的;多次做工作後小剛爸爸也鬆了口,表示願意用私房錢資助小剛上學。
如果私下支付,被發現後可能引起新的家庭矛盾,讓後來組建的新家庭再度產生矛盾。這事還是得打開窗戶說亮話,辦案法官就特意叫來小剛爸爸的再婚老婆一起調解。雙方協商約定:每月小剛爸給小剛支付撫養費333塊。但該調解結果執行並不滿意,幾個月後因拖欠再起紛爭。
辦案法官瞭解到,小剛在學校成績名列前茅,於是將他的成績單複印並讓小剛給生父寫了一封親筆信,小剛爸再次被約談時,看到孩子的成績單和信件失聲痛哭,並把信件和成績單交給現妻看,其現妻也深受感動,表示孩子的大好前程不能因小錢而耽誤,願意共同承擔撫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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