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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32次違法
半數是“搶道”
10次“在專用車道內行駛”
6次“在應急車道內行駛”
昨日上午,記者從相關渠道瞭解到,李雙江之子李天一事發時駕駛的寶馬車自今年1月至今,共有32起非現場違法行爲未接受處罰。
“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違反規定在應急車道內行駛”、超速的違法行爲佔總數的一多半。
記者梳理髮現,該寶馬車的違法行爲多爲“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和“違反規定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分別違法10次和6次。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和超速的行爲也分別有4次。其中超速非法行爲多發生在夜間和凌晨。
在規定的驗車時間前一個工作日內,車主只需辦理扣分、交齊罰款即可,不會影響驗車。但如超出規定的驗車時間繳納,則不能通過驗車;同時,未按規定年檢的車輛不允許上路行駛,查出後將被扣3分、罰款200元。
未按照尾號限制通行規定通行2次100元
違反規定在應急車道內行駛6次200元
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10次200元
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4次扣3分200元
違反分道行駛規定1次100元
違反規定臨時停車1次200元
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4次扣3分200元
未按照指示交通標線指示行駛1次100元
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3次扣3分100元
●尋釁滋事
李天一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律師: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按法律規定不負刑事責任。對其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預防性的措施,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刑事拘留並不意味着其受到了刑事處罰,也不意味着其必然受到刑事處罰。
●無照駕駛
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申請駕照的條件之一就要求年齡在18週歲以上。本市交通管理部門的記錄顯示,1996年出生的李天一雖然名下有輛小型汽車,但並沒有駕照。
李天一無照駕駛車輛也屬違法行爲。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還可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改裝寶馬
寶馬車曾在“寶馬億佰歐改裝俱樂部”進行改裝。車體外觀、內飾、動力等被改裝,花費約28萬元。
交管部門: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進行機動車的構造、結構特徵的改裝在驗車時是不能順利通過的。車身顏色可以改變,但改變後需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並重新制作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