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日報《明清園林終究不是私產》:不僅僅是園林古建,還有一些如公共體育館、公園之類的公共設施、公共資源,也穿上“私”的外衣,大打營利旗號。收取適當費用,用以管理、維護或提供更好的服務,原本未爲不可。但如果不考慮公益職能、公共屬性,把自己等同於以逐利爲唯一目的的市場主體,同樣是一種迷失。
(張鐵)
-新華每日電訊《給價格聽證機制開個“聽證會”》:我們應該給價格聽證制度開個“聽證會”,這個“聽證會”不設會場,不僅限於若干代表參加,而是將之付諸公衆討論,廣泛聽取民衆的意見。價格聽證關係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聽證制度理應具有充分的“民意含量”。
(晏揚)
-中國青年報《算算保障房“淨賠”100億的回報》:這筆所謂“虧空”,其實是政府必須支付的公共投入,並不能簡單換算成應收未收的利益。即便政府果真在保障房項目上“賠”了100億,也是值得的。在保障房這樣耗資巨大的“政績工程”中,畢竟老百姓是最大的受益主體。民心又豈是金錢所能輕易買到的? (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