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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晨報966966熱線報道(記者羅強)昨日,市商委、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了《關於2011年報廢老舊汽車更新補貼資金髮放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該《通知》規定,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使用年限在10年及以上,但不到15年的重型載貨汽車,車主將車輛報廢賣給了汽車回收單位的,可憑相關票據,在9月15日至明年1月31日期間,前往各區縣商貿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聯合設立的“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服務窗口”,按每輛車1.8萬元標準領取補貼。
市商委相關負責人提醒,相關詳情,可於即日起登陸“重慶市商業委員會”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