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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伍偉通訊員張翔)糖尿病人“修腳”必須由專業足病師進行,否則可能會因操作不當受傷引發感染危及生命!昨日,在“第四屆全國糖尿病足及慢性創面修復論壇”上,梨園醫院創面修復科主任李炳輝教授發出呼籲。
李炳輝教授介紹,幾年前,我市青山區曾有一位50多歲的糖尿病人到某修腳屋剪腳指甲,因修腳工操作不當剪破腳趾並引發感染,導致重度糖尿病足,最後這位老教師因不願截肢而死亡。
李炳輝教授表示,在香港非專業足病師給糖尿病人修腳屬於違法行爲,歐美國家有專門的學院培養足病師,他們與讀四年大學畢業的本科生和醫師職務是相等的,專門診治足部疾患。但我國沒有足病師學院,也沒有這方面的專業人才。雖然剪甲、去繭、挖雞眼等是全世界修腳業的老本行,但醫學上對足病治療的要求是從業人員能夠遵照衛生消毒的準則,掌握並獨立完成足病治療技能,鑑別足部病變及其他疾病在足部的表現,進行有針對性的足部治療。
據悉,梨園醫院創面修復科針對患者需求,專門開設了我省首家足病診療室,由專業足病師或足部護師爲糖尿病人“修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