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開學,北京市昌平區出臺關於舉辦小規模幼兒園的辦法,其中規定“幼兒園不應設在居民住宅”,該區普遍存在的“家庭園”將無法申請小規模辦園的資質。“家庭園”很多城市都有,甚至相當普遍,它確實不如公辦的大幼兒園好,可卻解決了很多上不了公辦幼兒園家長的燃眉之急。昌平作爲北京的遠郊區縣,中低收入者和外來人口多,禁辦之後,那麼多外來人員子女該到哪裏去上幼兒園?這些高標準、嚴要求很像是在辦公室裏拍腦袋想出來的,實在太不切合實際。
(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