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李鬆黃潔實習生王小麗男子陳某喜歡槍械,於是花錢從網上買零件自裝氣槍在家把玩,卻沒想到自己已觸犯了刑法。經西城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據陳某介紹,他年初纔來北京,目前還沒有固定工作,便整日瀏覽一些有關槍械的網站。有一次,看到網上買賣槍零配件和子彈的,於是便花了數千元買了槍管、彈簧、扳機組、子彈等,按照網上的圖片,組裝一支“禿鷹牌”型的長管氣槍。後來陳某又在網上買了一支“打死跌”型氣槍,取快遞迴家的途中被民警抓獲。
-檢察官說法
氣槍也危害公共安全
檢察官表示,基於公共安全的考慮,槍支被歸爲國家管制物品,不允許私人收藏、持有,非成套槍支散件以每三十件爲成套槍支散件計。陳某非法持有槍支的行爲,危害公共安全,擾亂了社會治安,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我國刑法規定,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