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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抽菸的小潘得知境外某地雪茄質優價廉,就打算前往購買,小潘的幾個好朋友預付部分錢款讓他幫忙代購雪茄用於贈送親友。當小潘買了雪茄回國時,選走無申報通道,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海關關員從他的行李中查獲雪茄煙94盒,共計2310支,偷逃應繳稅額6萬餘元。事後,小潘表示認罪服法。
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認爲,小潘的行爲確已構成走私普通物品罪。鑑於小潘自願認罪且已退繳全部偷逃稅款,從輕判處其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6.5萬元,查獲的走私雪茄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
攜帶物品入境時,旅客可以攜帶合理數量的物品,但是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又不予申報的,則會觸犯法律,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責。
法官提醒,個人攜帶行李物品出入境時,應注意控制數量,當代購物品較多時需向海關申報。
(陳瓊珂鄔小騁萬志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