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記者李鬆黃潔本報實習生孔一穎
鮑志剛是一名“黑車”司機,就因爲“拉活”過程中與乘客爲了1.5元發生爭執,隨後便帶着人將乘客砍傷、砍死,也將自己變成了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的被告人。近日,鮑志剛等三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使得“黑車”的非法運營再次成爲了關注的焦點。
今年的正月十一,鮑志剛與老鄉李金強一同駕車外出,想買點兒菜準備晚飯,兩人當時都喝點了酒,路上正好又碰上了同樣酒足飯飽、欲打車去歌廳的蔡某、牛某和朱某三人。遇上這開年上門的“生意”,鮑志剛當然不會視而不見,雙方隨即談妥打車費用15元。
可是當車到了指定地點後,三名乘客中的蔡某卻沒有按約定價格付款,只是將13.5元扔給了鮑志剛就要走。當鮑志剛索要另外的1.5元時,蔡某藉着酒勁不滿地說:“這麼近的路,給你這麼多就不錯了。”結果,就爲了這1.5元,雙方大吵,直至演變成了互毆。
吃了虧的鮑志剛和李金強惡氣難消,立即找到餘大傑幫忙,一起報復對方。同樣酒過三巡的餘大傑知道後二話沒說,帶上一把幾十公分的砍刀就與他們一起返回了歌廳。此時的蔡某等人,因爲歌廳營業時間沒到,正在門口等待。牛某看到鮑志剛等人拿着鎬把、砍刀又回來,立即意識到情況不妙,趕緊攔着蔡某讓他別露面,可蔡某根本聽不進去勸說,氣勢洶洶地衝到了鮑、餘跟前。
見到“仇家”的鮑志剛分外眼紅,餘大傑立即掏出砍刀追砍蔡某,鮑志剛則爲了擺脫牛某的阻攔,隨手一鎬把打中了牛某頭部,牛某當即倒地。隨後,鮑志剛與餘大傑共同對蔡某實施毆打,其間鮑志剛猛擊蔡某頭部、肋部數下。最終,蔡某因重度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牛某則被鑑定爲重傷。
-檢察官評案
靠黑道解決糾紛很危險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一處的高鵬檢察官說:“屢禁不絕的黑車非法運營問題,在本案中被暴露的尤爲明顯。”合法運營的車輛,一切均通過里程錶明碼標價,司機和乘客不容易因爲價格而產生糾紛,即便是產生衝突,雙方也可以通過報警解決問題。
然而,在此案中,行兇者因爲自己是“黑車司機”這一特殊身份,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只能通過犯罪維護自己的非法利益。
“白道走不通就只能通過黑道解決,這是非常危險的。本案中被告人車內常備的鎬把就能說明問題。”高鵬說。同時,本案中,雙方爆發衝突與各自飲酒有一定關係,司機竟然酒後上路“拉活”,這在合法運營的車輛中也是不可能出現的。即使不發生如本案這樣的極端犯罪案件,一旦發生車禍,“黑車”也會因車輛未經登記註冊等,導致乘客的索賠以及相關部門的處理面臨困難。
檢察官認爲,整治非法運營,疏堵並治尤爲關鍵,特別是在農村、城鄉接合部地區建立通勤車、擺渡車等更便捷的交通系統,真正便利市民出行,才能真正杜絕“黑車”存在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