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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金 晶)“開庭前法官要宣誓,不應穿着制服進入餐飲及娛樂場所,接聽電話時應先問候對方,並自報家門……”一份貫穿法院工作人員在審判和其他相關活動中應注意的禮貌、儀表、禮節、儀式、程序等的首個文明司法禮儀指南日前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出臺,並下發全省各級法院施行。
爲進一步加強司法作風建設,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2011年1月,貴州高院專門召開新聞通氣會,邀請了新聞界及相關部門人士,就擬定的《貴州省法院工作人員司法禮儀守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在此基礎上,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爲規範》、《人民法院文明用語基本規範》等文件幾易其稿,於日前正式出臺《貴州省人民法院文明司法禮儀指南》。司法禮儀建設已成爲貴州法院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