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月8日至9日,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高級別研討會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舉行。本次高級別研討會是中國爲籌備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舉辦的。來自33個國家、13個國際組織和機構代表以及中外知名專家學者就明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的兩大主題——“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背景下的綠色經濟”與“促進可持續發展機制框架”進行了開放坦誠、全面深入的探討。
綠色經濟及其與可持續發展的關係成爲本次研討會的一大焦點。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認爲,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發展模式和程度上的不同使得各國對綠色經濟的認識有所差異。對於發達國家而言,關注的主要是全球氣候變化等環境問題,而對於多數發展中國家來說,發展經濟、消除貧困是首要任務。發達國家積極倡導綠色經濟,發展中國家則認爲應該夯實現有的概念。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認爲,綠色經濟要同時能夠產生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不僅是要解決環境問題,主要還是解決人類的發展問題。
聯合國副祕書長、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祕書長沙祖康在總結髮言時強調,綠色經濟是推動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的有效途徑。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認爲,必須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發展綠色經濟,並把綠色經濟發展與消除貧困結合起來。否則,綠色經濟就會變成一種脫離廣大發展中國家脫貧任務的經濟,甚至通過綠色經濟這樣一個架構給發展中國家增加出口貿易的“綠色壁壘”,反過來又阻礙發展中國家的脫貧進程。夏光表示,要防止綠色經濟被異化和利用。
自1992年裏約環發大會提出可持續發展概念以來,全球在可持續發展領域雖然取得一定進步,但進展緩慢。針對研討會上有發達國家代表要求修改“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專家們表示,自里約精神和原則確立以來,發達國家從來沒有真正履行承諾和義務。中國社會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華告訴記者,一些發達國家的減排工作並沒有達標,在對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轉讓和資金援助等方面的承諾也沒有得到實質性履行。王金南說,里約環發大會規定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佔0.7%的國內生產總值援助資金。但統計顯示,到2005年,發達國家提供給發展中國家的官方發展援助只佔其國民收入的0.31%。在22個發達國家中,只有丹麥、盧森堡、荷蘭、挪威和瑞典5個國家達標。
與會者認爲,可持續發展最關鍵的問題是各方要取得共識,尤其是行動上的共識。由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和關注點並不一致,在可持續發展目標、綠色經濟路線圖等方面,各國也都存在爭議。因此,凝聚共識,推動可持續發展的機制框架問題顯得尤爲重要。與會各方均強調,加強經濟、社會與環境治理並提高這三大領域的協調一致性,應成爲明年大會的重要議題。
正如外交部部長楊潔篪所說,此次會議集思廣益,爲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提供了有價值的觀點和建議,爲全球可持續發展事業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