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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月11日訊(通訊員振鵬佳宏遲喬記者苗華茂) 11日,記者從煙臺市住房保障部門獲悉,本批次市中心區經濟適用房《購房證明》已經制作完畢,綜合排序在前3017位的入圍家庭,可按照序號在9月13日-9月15日,前往錦繡新城三期1號樓網點處領取《購房證明》,9月17日-9月23日爲現場選房、籤合同時間。
據住建部門介紹,《購房證明》發證處設在錦繡新城三期1號樓網點(錦繡新城小區大門南500米左右,乘坐43、46、48路公交車可到達),按計劃每天發1000個《購房證明》。
經濟適用房入圍家庭可以在每天上午的8:30-11:30;下午的13:30-16:30,前往錦繡新城三期1號樓網點領取。入圍家庭的排序號可以在入圍名單上查詢。
其中,9月13日發證序號爲:上午1-500號,下午501-1000號;9月14日發證序號:上午1001-1500號,下午1501-2000號;9月15日發證序號:上午2001-2500號,下午2501-3017號。
據介紹,在發《購房證明》時,工作人員還會向每戶家庭發一份《現場選房配檔表》,9月17日-9月23日爲現場選房、籤合同時間,具體選房號段和時間安排詳見《現場選房配檔表》。
購房人要保管好自己的《購房證明》,認真閱讀《現場選房配檔表》,不要錯過選房時間。
據介紹,排序在3018名(含)之後的入圍家庭,根據銷售房源剩餘情況,由住房保障中心另行通知順延領取《購房證明》。
另據瞭解,本批次經濟適用房覈價程序已基本結束,近期將確定銷售價格,待發證時有關部門將及時公佈。
領取《購房證明》時,須申請人持身份證到場。如申請人本人不能到場領證的,也可委託其他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代領,代領時必須出具由申請人親筆簽寫的書面委託以及申請人和受委託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爲了避免領證時可能出現的麻煩,住房保障部門建議申請人儘可能親自到場領取,同時超過規定期限未領證的不再補發。在此也提醒入圍家庭,領取了《購房證明》就意味着獲得了經濟適用房的選購資格,因此領證後再放棄選購的,按政策規定兩年之內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房。如果申請人決定不購買本批經濟適用房,可以不用領證,到發證處填寫一份放棄證明,下批還可以繼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