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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思婭)男子張某糾集9名手下,在懷柔盜採沙石2700多立方米,被以非法採礦罪提起公訴。昨天記者獲悉,懷柔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檢方指控,該團伙先由張某出面,以租地的形式承包了一片沙灘地,並提供挖掘沙石的挖掘機等工具,然後由宋某負責分配任務和結算工資等。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形下,宋某等人於2010年5月至11月在懷柔區沙灘地上盜採沙石2700立方米,涉案價值13萬餘元。
爲了防止被抓,該團伙每天清晨和傍晚作業。如確定當天挖沙,便先將團伙成員運至採沙點附近的路口把守。一旦發現執法車,就通過對講機報信逃跑。此外,團伙還經常圍堵阻撓執法人員靠近,讓同夥有空轉移設備和逃逸。
據瞭解,該團伙盜挖沙石後運至附近堆放,以每方50多元的價格賣給從事建築運輸的農用車主。生意好的時候,一天能賣出上百方,平均下來,一天能收入兩三千元。2010年11月22日,該團伙在一次聯合執法中被抓獲。目前主犯張某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