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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文靜)“小額賬戶管理費”沒取消, “綜合賬戶管理費”又上臺。最近,市民安女士稀裏糊塗被扣取了“綜合賬戶管理費”,讓她很不滿。
安女士介紹說,她去年6月在交通銀行石家莊和平東路支行買了五萬塊錢的理財產品,辦了一張理財卡。當時客戶經理告訴她,理財卡是不收年費的。今年6月份理財產品到期,她就把錢取出來,只剩了2000元錢在裏面。最近她去銀行取錢,發現卡里的錢不是整數了,就意識到可能被扣了年費,當即詢問櫃檯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她,理財卡里如果沒有五萬塊錢的話,要每個月扣10元的管理費。“我從來沒有收到過這樣的通知,執行了新政策爲什麼不告訴我?”安女士說。
記者昨日撥打了交通銀行的客服電話諮詢理財卡是否收費,客服人員說,的確有這樣的收費項目,叫“綜合賬戶管理費”,如果是交銀理財卡,一個季度日平均資產低於5萬元,就會每月收10元的管理費;如果是沃德卡,一個季度日均資產低於50萬,也會每月扣取管理費。收取管理費的原因是理財卡提供了更多的優惠和服務,如果資產不足,銀行當然要收費了。
河北省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廉莙說,銀行增加收費項目應該符合相關政策,還要向消費者盡到告知義務,僅僅“短信通知”是不夠的,還需跟蹤確認消費者已收到短信,否則,就有強制交易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