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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瑩)本市首例非法佔用農用地案今天上午再次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原懷柔區懷柔鎮南關村村委會主任張某在峪口村承包一塊林地,非法改變土地用途,蓋起了39棟別墅。在今天的庭審中,張某以不懂法爲自己辯解,並稱賣了39棟別墅卻沒賺着錢。
由於前次開庭已經進行過法庭調查和舉證質證。法官上來便直奔主題詢問張某:“你怎麼想起租用橋梓鎮峪口村的林地?”張某說:“當時我在經營這塊林地後面的農家院,就看上了這塊荒坡地。一開始就想搞民俗接待,採摘、餐飲、住宿之類的。當時就看這塊荒坡地上有點果樹,也不知道是林地。就覺得荒坡地是沒用的土地,到這兒才知道了。”
雖然張某一口咬定不知道自己開發的土地的性質。但法官宣讀張某在公安機關的供述顯示,他曾清楚地表示涉案土地是林地。“那是因爲林業局在建別墅時找過我,我才知道了土地性質。”張某解釋說。“既然知道違法了,爲什麼還不停手?”法官追問。張某表示,工程已經開始了,停不下來。
張某稱,“收來的錢都用於建別墅和設施了,最後沒剩錢。”法官不解地問:“我給你算了,你賣別墅收入上千萬,這些錢都哪去了?”張某籠統地說:“山上蓋別墅花費太多。”任憑法官如何追問,張某就是不說自己的建築成本和花費,也就讓人不得而知其收益。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
案情回放
西城檢察院指控稱,2006年4月間,張某與懷柔區橋梓鎮峪口村村委會通過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形式,非法改變峪口村農用地用途進行房地產開發,並由張某僱傭他人在其承包的農用地上建設39棟別墅及道路、護坡等附屬設施。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