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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檢察官叔叔一年來對我的關心和幫助,我一定認真學習、好好做人,絕不辜負大家的期望!”近日,當江安縣檢察院檢察長張其一行頂着烈日來到馮剛(化名)家中時,馮剛激動地說道。
2007年2月,年僅15歲的馮剛因家庭糾紛將其伯母打傷。去年4月,江安縣檢察院在審查批捕時發現,馮剛平時表現較好,主觀惡性不大,且即將參加高考,具備教育挽救條件。然而,由於受家庭因素的影響,馮剛一直未供認犯罪,其家人也未對被害人給予賠償。
“批捕,馮剛的人生軌跡可能就此改變;不捕,被害人顯然無法接受。”爲尋找一個最佳選擇,辦案檢察官多次對馮剛進行說服教育,最終馮剛逐漸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之後,馮剛父母也向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隨後,該院作出不予批捕決定,並建議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使馮剛獲得了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結果。
今年高考結束後,馮剛被全國重點高校中北大學錄取,檢察官們特地來到馮剛家中表示祝賀,並送上了慰問金,於是便有了本文開始的一幕。
張學東陳偉本報記者何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