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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9月13日電(記者王志)爲確保流通領域商品安全,濟南市工商局明確規定,商場超市需開闢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臨近保質期的食品設立專區進行提示銷售,並及時檢查清理過期食品。
濟南市工商局規定,商場超市需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載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確保所購食品來源可靠、質量安全。實行問題食品退市,對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停止經營,及時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消費者和管轄工商機關,建立問題食品退市臺賬,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濟南工商規定,實行散裝食品標牌貯銷,對貯存和銷售的散裝食品,在容器和外包裝上如實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實行現場製售食品檔案記錄公示,建立現場製售食品原料供貨商檔案、食品加工製作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在製售現場醒目位置張貼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欄,公示內容包括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牌、名稱、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