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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管局就落實公安部交管局全國整治酒駕交通違法集中統一行動,在全市分時段增派近2000名交警冒雨嚴查酒駕交通違法和醉駕違法犯罪行爲。據統計,行動當日中午和晚上兩時段,交警查獲酒駕56起,醉酒12起。
據瞭解,集中統一整治行動中,交警在全市設立的200餘處檢查點位分三時段即13:00至15:00、20:00至22:00、23:00至次日1:00實施整治行動,各交警支隊和大隊負責人一線帶隊指揮。據介紹,交管局在集中統一整治行動期間嚴格依法查處醉駕犯罪行爲,從嚴掌握立案標準,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駕標準,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當事人在呼氣測試或抽血檢驗前飲酒及抽血前脫逃等阻礙執法,一律以實際檢測酒精含量結果作爲立案標準;立案偵查醉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起訴前,一律依法吊銷駕駛證。
當日14:10左右,交警南馬路大隊交警在海光寺發現牌號爲津FB0153的白色威樂車沿南門外大街由北向南行至路口時接受檢查,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該車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79毫克屬酒駕交通違法,該駕駛人楊某系河南林縣人,中午與好友在鼓樓附近某餐館就餐期間飲白酒二三兩,因下雨沒打上出租車便駕車送朋友回去,沒想到剛到海光寺就被交警查獲。交警南馬路大隊依法予以楊某罰款18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