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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信所謂媒人誑言,一大齡男子張某爲湊夠八千元的“媒錢”,盜竊僱主財物,還縱火滅跡。本月13日,因涉嫌盜竊罪,該男子被文登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38歲的張某在文登市天福街道辦事處潘家夼一養雞場打工,多年來一直沒有對象。經常前來收購雞蛋的曲某得知這種情況,見張某有些木訥,便假稱可爲他介紹對象,但前提是必須支付8000元“媒錢”。張某拿不出這麼多錢,又經不起曲某多次以“找媳婦”來調胃口,瞄上了養雞場老闆唐某。
5月20日早晨7點,唐某夫婦離村到文登某醫院探望病人,只留下張某照料養雞場。瞅準時機,張某從一扇未上內鎖的窗戶進入唐某夫妻臥室,在一個破舊衣櫃中,翻找到現金9250元及千足金戒指一枚。
爲掩飾自己的盜竊痕跡,張某用打火機點燃了衣櫃中的衣服,毀滅罪證。火着起來後,張某爲轉移視線,又裝出驚慌失措的樣子,給唐某打電話並呼喊救火。大火很快被撲滅,未造成進一步損失。
單單藏錢物的衣櫃起火,唐某夫婦感到蹊蹺,當天報警。警方介入排查,由於衣櫃被毀,一直查無進展,但調查期間,唐某發現張某刻意躲避警察。6月14日,在與唐某夫婦住屋只有一排雞舍之隔的張某宿舍內,警方先搜查出了那枚戒指。經養雞場老闆娘確認,正是自家失竊物。隨後,警方又搜出了包在塑料袋裏的8850元現金。被控制後,張某供認了自己的盜竊縱火行爲,贓款已經被他花掉400元。此外,警方還發現張某早有前科,曾於1998年因盜竊被哈爾濱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目前,張某盜竊一案已經偵查終結。本月13日,因爲涉嫌盜竊罪,文登市檢察院對張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