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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的李莉(化名)與男友餘某QQ聊天時被偷拍裸照,女孩欲分手遭拒絕並被威脅,遂求助前男友鄒某等人將餘某砍傷。9月13日,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鄒某等分別被判處管制一年至二年。
渝水區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12月14日,被告人李莉與男友餘某視頻裸聊時被其拍下裸照。此後,李莉另交新男友,欲與餘某斷絕關係。餘某心有不甘,用裸照要挾李莉與其發生性關係,威脅要將裸照散佈給李莉的熟人,併發到網上。
李莉爲拿回照片,找到其前男友鄒某幫忙解決此事。2011年3月20日晚,鄒某糾集十餘人與李莉一起去找餘某要回照片。
當晚,李莉在鄒某的授意下與餘某通電話,假稱願意與其發生性關係,將餘某騙至新餘市渝工總校北門公交站臺附近。餘某到達後,鄒某等十餘人一擁而上對餘某拳打腳踢,期間餘某被人用匕首捅傷。經鑑定,被害人餘某爲輕傷甲級。
法院認爲,被告人鄒某等人的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能積極對被害人進行民事賠償,有一定的悔罪表現,並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亦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李莉等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