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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下發了辦理醉駕案件的指導意見,規定醉駕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此指導意見,將進一步壓縮醉駕者逃避處罰的可能。
自醉駕正式入刑以來,全國酒後駕駛同比下降四成多,交通秩序大爲好轉。醉駕入刑曾引來多方關注,而指導意見的公佈,不僅維護了醉駕入刑的嚴肅性,也對前期探討做出了官方“總結”。
醉駕一律入刑,符合立法本意,醉駕即屬犯罪。有關法律明確規定醉駕即處拘役和罰款,就是認定無論何種醉駕,在性質上都是一樣的——危害社會,不存在情節是否輕微等問題。
有人擔心,醉駕入刑以來各地酒駕刑拘案例有所上升。一方面,我們相信,隨着法律的完善和有關措施的有效實施,醉駕行爲終將大幅減少;另一方面,醉駕所受處罰,與它的危害性有直接關係,並非憑一時痛惡而定,而是在現實國情下對生命的最大尊重,理應常抓不懈。
醉駕一律入刑,就是要把醉駕徹底納入高壓線,就是要儘可能杜絕潛規則和各類打擦邊球的不法行爲,維護法律威嚴,最終贏得社會成員的普遍尊重。
□郭遇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