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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震實習生周琛)許先生是一位雙下肢殘疾人,安了雙義肢但不能走長時間的路,上下班從車站到廠裏的一段距離,他都靠騎車代步,因此每天會帶一輛摺疊自行車上公汽。近日他上一輛720路卻遭到拒載,本報15日報道此事後引起公交部門重視。
據公交二公司調查稱,許先生上車時,並沒有將自行車折起來,而是直接推上車,司機反覆解釋自行車不能上公汽。僵持中在其他乘客勸說下,他才下車,隨後將車摺疊起來又上了一輛720路,順利乘車。
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現行規定,乘客攜帶行李物品超過20公斤或佔地面積超過兩人的要加一張票。但像自行車這樣的大件物品是不贊成上車的,因爲公交車畢竟是載客的。
許先生說,當時他向司機亮出殘疾證並說明了自己的特殊情況,希望先上車再把自行車折起來,以免錯過這趟車而遲到,但遭到司機無情拒絕,心裏很難受。
市公交監察辦法規科李科長說,如果乘客攜帶的摺疊自行車,折起來不影響其他乘客,還是可以上車。對於殘疾乘客公交司乘人員要給予更多關心,儘量方便他們將輪椅等代步工具帶上車,有的公交線路已經將車門進行了無障礙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