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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乘坐京津城際列車來津途中,發現一名男乘客衣着考究,便趁人不備盜走其提包內的14.5萬元,被失主當場發現。日前,法院審結此案,被告男子因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案發當日,黑龍江省樺南縣農民王某乘坐北京南站至天津的城際列車到天津找朋友。上車後,王某發現不遠處的男旅客劉某衣着光鮮,提包名貴,遂生盜竊歹念。於是,王某趁劉某不備將其提包從行李架上拿下來,回到座位上打開提包,見包內有鉅額現金和大量外幣,便以“抽芯”的方式盜竊包內人民幣14.5萬元,被失主當場發現並報警。當天,被告人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
天津鐵路運輸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旅客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侵犯了公民財產所有權,已構成盜竊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綜上,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通訊員李合記者陳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