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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昌平)因受賄800萬元,原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沙志剛,於今天上午被市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
檢察機關指控,沙志剛於2005年6月至去年1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參加某項目投標資格考試時泄露考試內容,併爲該公司承攬相關項目等事宜提供幫助。爲此,沙志剛以股份收益爲名,多次非法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賈汛(另案處理)給予的好處費共計840餘萬元。
沙志剛還於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接受北京天目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曉陽(另案處理)的請託,爲該公司違反規定承攬項目提供幫助。爲表示感謝,程曉陽按照沙志剛的要求,違反規定以高出市場價200萬元的價格,將部分項目分包給沙志剛指定的淘源公司。在賈汛的幫助下,沙志剛將該款非法佔有。
市一中院經審理,於今天上午認定沙志剛受賄800萬元,並判其無期徒刑。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