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媒體曝光的“20天花費80萬元”的湖北省第六巡視組大概能鬆口氣了。17日,湖北省紀委向社會公佈了調查結果,稱該巡視組在秭歸縣巡視期間,開支總額11萬餘元。所謂的“80萬元賬單”,實則包含了當地其他方面開支,是當地在借巡視組名義報銷其他費用。至此,“背黑鍋”的巡視組脫了干係。然而,“秭歸巡視風波”就可以畫上句號了嗎?
那份“80萬元賬單”,並不是網友隨便僞造的,而是源於《縣委辦公室關於解決省委第六巡視組進駐秭歸工作經費的請示》。
此前,秭歸縣委方面出具的一份官方說明稱,“80餘萬元”包含了“歷年及今年以來縣委辦接待上級領導,外來客人以及來秭歸開展對口支援所發生的費用;添置辦公設備的費用,購買接待酒水的費用。”這樣的解釋難以服衆。正常的公務接待是必要而允許的,按“一事一審覈”方式,何至於要追加歷年公務接待費用?又何至於把“辦公設備費用”與接待費用“打悶包”?如果不是違反了財務制度,就是背後有貓膩,借公務之名行地方私利之實,甚至成爲腐敗的保護傘。
其實,無論是中辦、國辦關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還是湖北省委、省政府的規定及巡視制度要求,對公務活動及接待標準都很明確具體。那些一望即知明令禁止的禮品、物品,居然如此不加掩飾、大搖大擺現身於申請報告中,我們所能找到的合理解釋是:“關起門”來,大家都有一種默契,錢倘若花在了領導身上,花在公務接待上,再多,也“合理”,“師出有名”。
這種“默契”尤其讓人震驚。“公務接待”的潛規則水有多深,已經在一次次的曝光中浮出水面。正是從山西古城平遙一年公務接待10萬人次的“接待之痛”中,我們看到了現行行政審批體制下的無奈;正是從江蘇海門市審計局被網絡曬出的“3年近百萬元公務接待費”中,暴露出公務接待被異化成某種“禮尚往來”與“公款社交”。而這一次,又讓我們感到了“公務接待”背後的種種問題。
湖北省紀委在調查中說,對當地以巡視組名義報銷其他費用的“錯誤行爲”,已責成當地調查處理。我們期待着賬本能曬個底朝天,真正“分清責任”,更期待公務接待能從潛規則中突圍出來。
據《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