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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荔灣區市民曾先生的兒子交費報名參加了一個名爲“全國藝術人才展示盛會”的比賽活動,因兒子臨時生病未能如期參賽,並由於退費問題引起爭執,曾先生認爲這是個沒有備案的活動。9月20日,曾先生以藝術比賽“涉嫌公章造假”爲由報警,天河區警方已立案調查。曾先生稱,將狀告活動組織方。
“全國藝術人才展示盛會”廣州活動組織方是廣州一家禾園公司。該公司負責人、藝術人才展示盛會全國組委會副祕書長呂文娟表示,學生藝術比賽活動項目合法合規,公司信譽良好,正積極協商解決糾紛。她同時表示,希望媒體不要報道這件事,報道這事沒有價值,最多關閉公司,再開一家。
曾先生告訴記者,今年6月20日,他向“全國藝術人才展示盛會廣東組委會”(下稱“廣東組委會”)交了1600元的參賽費,原意是在學校老師的推薦下,讓此前已獲得廣東賽區金獎的兒子去參加“‘星耀中國———金色舞臺’全國藝術人才展示盛會”全國總決賽。“他們的參賽費本來是要2800元的,還不包括住宿費,我後來找專門機構算了一下,他們一次估計要賺2000多元,太暴利了,我就跟他們協商,只交了1600元,沒簽合同,也沒開發票。”後來藝術比賽主辦方“因故”提前了5天舉行總決賽。出發前一天,曾先生的兒子突發高燒,不能前去比賽。曾先生說,由於廣東組委會不願意退1600元的參賽費,雙方矛盾越鬧越大。
曾先生開始質疑藝術比賽的合法性:“全國藝術人才展示盛會組委會有沒有工商登記?沒有發票,那是否交了稅?2800元的報名費等費用是否經過了物價部門的審批覈準?這樣大規模組織學生去參賽的行爲,學生的安全如何保證?”
9月20日,記者在曾先生陪同下,採訪了藝術比賽組織者、禾園公司負責人呂文娟。呂文娟的名片上並沒有提禾園公司,只說其是全國藝術人才展示盛會廣東組委會主任、全國組委會副祕書長。
呂文娟向記者展示了禾園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上面註明公司可以經營演藝等文化活動,並沒有註明公司可以經營學生的藝術比賽活動。呂文娟表示公司一直在經營學生的藝術比賽活動,“(曾先生要錢)世間哪有那麼如意的事。我的公司不做也沒關係。”呂文娟對記者說。
呂文娟稱,因場租、證書等前期費用實際已經產生,不能退費,但“可以把名額保留到下一年再參加”。記者採訪時,呂文娟表示在與北京的全國組委會協商後,可退還曾先生部分費用。
羊城晚報記者楊輝
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