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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雷
CPTED模式的引入
當前,我國正處於快速城市化時期,城鎮住區建設發展迅速。城鎮住區作爲城市居民生活的基礎環境,人們對其安全性的需要最爲迫切。但我國目前絕大部分的城鎮住區,在建造之初,規劃設計人員往往並不瞭解犯罪方式、犯罪誘因、犯罪易發地點環境特徵等情況,大多將目光集中在住區的外觀設計、居室內部功能、採光性、通透性等方面,而嚴重忽視了住區在預防犯罪方面的功能。相比之下,主要發達國家則十分重視住區的犯罪預防功能設計。其中,“通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簡稱CPTED)模式更是一枝獨秀,發展迅速,值得我們大力借鑑。該理論認爲,一個人在一個既定物理環境中的行爲,尤其是出現越軌行爲的可能性,會受到這個環境的設計特點的影響。通過對社區環境的改造和重新設計,增加對犯罪的阻隔、監控能力,即可達到減少犯罪行爲並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的目的。該模式包含加強監視、接近控制、領域強化、活動支持、維護保養、目標強化等若干原則。其實質是通過環境的改變降低犯罪率。即通過針對各種“侵入型”、“機會型”犯罪的“防禦性設計”,減少犯案機會,促使居民能自覺地對居住環境進行非正式控制與防衛,促進社區人員的交往,藉此降低犯罪率、減少居民對犯罪的恐懼感。因該犯罪防控模式的操作性較強,效果顯著,許多國家的政府和民間機構紛紛將CPTED的理念和模式運用到社區建設、改造中,效果良好。在美國和加拿大等國家,CPTED的應用使得販毒、入室盜竊和普通犯罪率下降15%至100%。在英國,布萊耐格溫特郡的部分住區在實施該模式以後,其入室盜竊犯罪和交通工具盜竊犯罪的發案率下降了40%,因犯罪所造成的損失較其他住區低25%。格拉斯哥市的部分建築依照該模式的標準進行翻新之後,入室盜竊犯罪的發案率較翻新之前下降了61%,而其他未經翻新的建築物同期入室盜竊犯罪發案率的降幅僅爲17%。在澳大利亞,2000年悉尼奧林匹克委員會則將CPTED理論應用在包括奧運場館、住宅和交通設施在內的各種奧運設施的設計和建設中,爲悉尼奧運會的成功舉辦營造了良好的治安環境。在韓國,甚至部分城市的建設已完全以CPTED理論爲指導,犯罪預防效果顯著。
環境設計預防犯罪的具體舉措
當前,隨着城鄉建設一體化的快速推進,城鎮新社區建設也發展迅速。而與此相伴,各種傳統的盜竊、入室搶劫等“侵入”型犯罪居高不下,舊有的犯罪防控模式、警務模式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在犯罪防控社會化的大方向下,借鑑國外先進理念與經驗,以CPTED理論爲指導,從犯罪防控的角度對社區環境、建築物的規劃設計進行規範,成本小、阻力少、見效快、效益高,潛力巨大,恰逢其時。具體工作中,以下兩點值得我們特別重視:其一,統籌協調方面。住區建設的規劃、設計與管理,牽涉到多個政府部門,可謂千頭萬緒。爲此,有必要借鑑英、美等國家的經驗,成立一個權威、高效的住區建設協調機構,統籌相關事項。比如,英國的規劃工作自2002年5月開始由副首相辦公室負責,直接由副首相進行領導。此後,英國警察部門制訂了一項全國性的審查計劃,這一計劃由英國警察協會支持和管理,並獲英國內政部後援。每個警察部門都有若干的建築聯絡官或犯罪預防設計顧問,他們通過與規劃師、建築設計師、開發商、住宅建築協會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進行磋商,以確保儘可能多的建築項目按照要求進行建造或改建。計劃實施後,犯罪率顯著降低,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開始採用類似計劃。而美國的坦佩市的《通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條例,則明確將對犯罪預防計劃進行評估的權力賦予警方,且賦予警方對不符合CPTED規格的建築工程進行強行終止的權力。其二,法律建設方面。我國目前僅有建設部與公安部先後於1991年、1996年聯合發佈的《關於在住宅建築設計中加強安全防範措施的暫行規定》和《關於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管理規定》。兩個文件僅就住宅的“設計”、“設施”方面提出了一些綱領性要求,並未對住區的規劃設計方面的犯罪預防功能提出明確、細緻的規範要求,指導意義不大,操作性不強。而美國的坦佩市於1997年實施《通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條例,已經在建築設計和城市規劃領域全面引入CPTED概念。該條例對建築物內部空間、照明、景觀、牆壁以及接近控制的出入口等設施的具體安全防範要求進行了明確規範;同時,還對指示牌、住所標誌、攝像頭的設置和停車場的構造等設施的標準和規格進行了詳細規定。而且,對於新建的以及需改建部分超過50%的建築物,對現有的多戶住宅的各代人的分割登記時也要求適用該規定。緊隨其後,爲將CPTED制度化,英國則於1998年制定並頒佈了《犯罪和不當行爲法(犯罪和障礙法)》。副首相辦公室將城市規劃政策案中的核心部分“城市規劃體系和預防犯罪”規定爲環境設計和預防犯罪的準則。地方政府必須制訂與此政策相符的“防範用城市設計方針”,並在公共設施與建築物的規劃設計中使用。受英、美影響,澳大利亞則於20世紀80年代年以後開始以犯罪學研究所爲中心進行CPTED相關內容的研究。在這些研究結果的基礎上,多數地方政府制定了有關條例和政策,並明確了相關程序。 2001年4月,澳大利亞的《環境設計評估法》獲得通過。該法規定,對任何建築物的新建和改建都需通過官方評估和審批,所有新建築都要從犯罪預防的角度考慮其設計。對此,我們可在大力借鑑國際先進經驗、踏實立足本國國情、不同住區區別對待的前提與原則下,從犯罪的空間防控角度出發,在全國各地廣泛試點的基礎上,儘快出臺一個層次較高、內容較全、操作性強、統合性高的法律文件,全面提出基礎性的規劃設計要求和建設標準,以供各地規劃、設計、園林、交通、安防、公安等建設和執法部門在住區建設時嚴格遵循,一體配合。